一只值100元,成都农户深夜田间大肆捕捉,6156只被查涉案超 60万
| 最后更新 | 2026-09-0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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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来源 | gu8wv8.mamb2b.com |
| 分类标签 | 头条采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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田间随处可见的小动物,居然单只价值上百元。几名农户趁着夜色跑到野外大肆抓捕,本以为找到了一条快速赚钱的路子,没等来收益,反倒直接踩进刑事犯罪的深坑。
六千多只活体被当场查获,涉案总金额突破六十万。很多老百姓到现在都想不通,天天在田埂见到的物种,怎么抓一点就会触犯法律,普通人到底该怎么分辨哪些野外生物碰不得。

很多农村的朋友,从小在田边水沟见过中华蟾蜍,也就是大家口中的癞蛤蟆。在不少人的固有认知里面,这种东西到处都有,既不好看,也没有什么特殊价值,随手抓几只根本算不上什么大事。
成都这起案子,恰恰就是栽在这种普遍存在的认知偏差上面。周边村镇慢慢流传开消息,有人愿意出钱收购,单只给到一百元的价格。

对比下地干活种地的收入,夜里出去抓上几个小时,收益远远高于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劳作,巨大的利益落差,让几名农户动了歪心思。
他们专门挑选深夜外出,打着手电,带着网兜和水桶,穿梭在田埂、水沟和洼地之间。夜里蟾蜍活跃度高,也不容易被外人发现,非常适合进行捕捉。

从今年 4 月份开始,这样的夜间捕猎行动,就一直在悄悄进行。农户负责野外抓捕,还有专门的中间人上门收货,另外还有人负责运输,整套地下交易链条,就这样悄无声息运转起来。
我站在旁观者的角度看待这件事,内心其实挺感慨的。这些农户并不是什么穷凶极恶的人,大概率就是被高额收购价冲昏头脑。他们主观上觉得,漫山遍野都有的小东西,抓来换钱无伤大雅。

但他们完全忽略法律层面的硬性规定,也看不到这种生物对农田生态起到的实际作用。很多普通人都存在同样的认知盲区,觉得只有珍稀少见的野生动物才受保护,随处可见的就可以随意处置。
正是这种想法,让不少人在无意之间触碰法律红线,等到被查处的时候,才恍然大悟,可一切都为时已晚。

这起案件并不是单人作案,而是一条分工完整的黑色利益链条。农户曾某某、胡某某、樊某某,负责夜间外出实地猎捕。中间商王某某长期在附近村落游走,专门收购农户抓回来的蟾蜍。
周某某接受委托,承担运输工作,把大批量活体转运到约定地点。所有涉案人员心里都清楚,这批蟾蜍最终的流向就是餐桌,是冲着食用的需求进行交易。所有人都抱着侥幸心理,觉得夜里做事隐蔽,不会被发现,能够安稳赚到这笔钱。

可再隐蔽的地下交易,也躲不过执法部门的排查。警方掌握线索之后开展突击行动,在籍田街道现场人赃并获。现场堆放着大量麻袋与水桶,里面全部都是活体中华蟾蜍。
工作人员逐一清点数量,最终统计下来,总数达到6156 只。经过专业机构进行价值鉴定,单只核定价值 100 元,整批涉案动物总价值直接突破 60 万元。一次性查获这么大数量的 “三有动物”,在同类案件当中,也属于涉案金额很高的情况。

五名参与猎捕、收购、运输的人员全部被抓获归案,并且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,案件还在继续深挖办理。
很多人看到这里会产生疑问,中华蟾蜍到处都能见到,为什么抓了就要承担刑事责任。这里就要说清楚,它属于有重要生态、科学、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,也就是大家常听到的三有保护动物。

并不是只有大熊猫这类珍稀物种,才受到法律保护,三有动物同样受野生动物保护法约束,非法猎捕、交易达到一定数量,就直接构成刑事犯罪。
现实生活里面,不少地区都发生过类似案件。有的人捕捉几十只癞蛤蟆,有的人捕捉野生青蛙,最后都被追究刑事责任。对比这些案例,成都这一起案件,涉案数量和涉案金额规模更大。

很多农户只盯着收购给出的百元单价,却完全没有算过,一旦出事自己要付出多大代价。赚的是一笔快钱,换来的却是刑事案底,人身自由受限,后续还会面临生态损害相关赔偿,综合代价远远超过那一点非法收益。
讲到这里,我想再聊聊我更深一层的看法。很多人会简单把锅全部甩给捕猎的农户,可整条链条的源头,其实还有市场端的需求。

正是一部分人追求所谓野味,催生出来收购、捕猎、运输完整地下产业链。没有消费市场,就不会有人愿意花高价去野外大批量捕捉。
农户被利益引诱去捕猎,中间商从中牟利,食客花钱消费野味,整条链条上每一环,都在助长这类违法行为。

同时农村地区普法的缺口,也实实在在摆在眼前。很多常年生活在乡村的人,不了解三有动物的概念,分不清哪些野外生物不能捕捉。
大家能够分得清老虎豹子不能碰,却分辨不出田间随处可见的小动物,同样受法律保护。普法宣传不能只停留在城市,更需要下沉到村镇,让普通老百姓明白,不是少见的动物才不能抓,田间地头的生灵同样拥有法律层面的保护地位。

抛开法律层面,从农业生态角度来讲,中华蟾蜍本身就是农田的天然除虫帮手。一只成年蟾蜍,每天可以捕食大量农田害虫,蚜虫、蝼蛄,各类农作物害虫都是它的食物。
田间有足够数量的蟾蜍生存,能够减少农作物虫害爆发,还可以降低农药的使用频次。

大批量捕捉之后,局部区域蟾蜍数量骤降,农田虫害压力会随之上涨,反过来影响农户自己的农业生产。相当于一部分农户,为了短期的现金收益,在破坏自己赖以生存的农田生态。
很多人还会抱有侥幸,觉得少抓几只就没事。法律层面有着明确的标准,针对三有动物,非法猎捕二十只以上,就达到刑事立案的门槛。

换算过来,不用捕捉上千只,几十只就已经踩入刑事红线。不要觉得偶尔夜里抓一点,没有多大关系,一旦被查获,就会留下刑事案底,对自己以及家里后辈,都会带来长久的负面影响。
这起案件曝光之后,也给广大群众敲了一记警钟。野外的生灵,不管数量多不多,长相普通还是奇特,都不要随意捕捉买卖。不要听信所谓高价收购的小道消息,不要被短期暴利蒙蔽双眼。

野外看到野生动物,远远观察就足够,不要去抓捕,更不要参与买卖交易。不要等到被查处之后,才去后悔自己不懂法律,法律不会因为不知情就免除处罚。
现在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当中,后续会给出对应的处理结果。六千多只被查获的中华蟾蜍,经过妥善处置之后,会回归适合它生存的野外环境,重新回到田间水沟,继续承担起害虫捕食者的角色。希望这起六十万大案,不只是简单的一桩刑事案件,更能够变成面向大众的普法教科书。

很多普通人对野生动物保护的理解,还停留在很浅显的层面。总觉得保护野生动物,离普通人日常生活很远,只有去深山里面接触珍稀物种才会触碰法条。
现实恰恰相反,危险往往就藏在身边的田埂水沟。我们散步、务农,随时都有可能遇见各类三有动物,守住不捕捉、不交易的底线,既是守护生态环境,也是守住自己的人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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